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南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,于1992年5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[1992]第70号文批复正式成立。依据南平赋予的职权,代表南平市委、市政府联系在京的国家机关,协调处理涉及本市的有关事宜,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南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在16年的发展历程中,犹如构架起一座桥梁,更紧密地连接着南平市与首都北京,围绕着南平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坚持以服务南平、建设南平、宣传南平、加强两地交流与合作为中心工作,发挥着“窗口”职能作用,同时做好服务于首都、维护首都政治稳定的各项工作。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化,地方政府驻京机构作为政府工作的延伸,服务型功能将会更进一步加强,我们正在着力打造一个传递信息、争取政策、招商引资、对外宣传、锻炼干部的平台,努力把驻京联络处建设成南平市在首都北京扩大开放的形象窗口、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、联络合作的桥梁纽带、闽北人在北京的家。
为此,我们将继续进行不懈的努力和探索。